沈阳精心打造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
Shenyang has carefully built a demonstration zone for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among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建设8个标志性示范项目
沈阳市未来产业培育和发展规划
2018-2035
Shenyang future industrial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plan
2018-2035年
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电子、工程机械、卫浴、集成电路装备、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和食品等行业需求,依托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中科院沈自所、新松机器人、通用机器人等单位,以“固强、补短、拓新”为发展路径,加快推动新型传感、先进控制、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机器人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围绕创新链裂变式发展,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部件,研发一批标志性产品,搭建我市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平台,加快构建包括创新资源、骨干企业、零部件配套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在内的智能机器人产业生态体系。
围绕航空航天、汽车、模具、军工、教育、文创等领域的发展需求,依托东北大学、中科三维、中科煜宸等单位,开发高品质的钛合金、高温合金、铝合金等金属粉末以及高性能稳定性的光敏树脂、粘结剂、催化剂、蜡材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开发三维立体打印(3DP)、熔融沉积成形(FDM)、光固化成形(SLA)、激光选区熔化、电子束选区熔化、增减材复合制造等增材制造技术与装备,前瞻研发用于4D打印的能够自动变形的材料和直接将设计内置到物料当中的技术。
依托新松机器人、中科院沈自所、云科智能、东软集团、沈阳机床等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技术、工艺、生产、销售、服务的产业集成能力。推动装备、数控机床、自动化、软件和信息技术等领域企业的协同创新,培育形成一批具备整体设计能力、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和工程总承包能力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升以顶层设计为核心,以制造业大数据为基础,以先进技术到工艺、生产、销售、运营各节点为要素的系统集成能力,为重点行业提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并加速向周边地区拓展市场,将我市打造成为我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给高地。
立足我市汽车产业发展基础,依托华晨汽车、上汽通用、东软睿驰、中科一唯等骨干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完善产业链条,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和推广应用,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重要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Read more沈阳市招商引资主要优惠政策及投资成本
Main preferential policies and investment costs of attracting investment in Shenyang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沈政发〔2018〕18号 稿源: 市政府办公厅 2018-04-27 10:24:58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
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而有管、过槛即入、先批后审、
有偏则纠、全程监督、跟踪服务”的要求,摒弃不属于政府职能的审批权力,
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方式,破除妨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
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办事依法依规、
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成为我市的鲜明标签和亮丽名片。
二、改革举措
(一)精简审批事项。
从切实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出发,遵循国家层面改革导向,并借鉴外地市改革经验做法,
取消调整我市16项审批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逐项制订事项取消或调整后的管理办法,
切实实现“放而有管”。——取消办理事项6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依据投资计划、多规合一前期工作函,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服务类招标,不再单独核准招标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审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取消下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2)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3)3层以下住宅类建筑的建设工程;(4)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库房);(5)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立方米的丁类厂房;(6)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5000立方米的戊类厂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局)]
4.取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责任部门:市建委)
5.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责任部门:市建委)
6.取消核发《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责任单位:市人防办)——调整办理事项10项
7.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只审批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只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以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以施工图审查为准。(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局)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改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出让主体自行开展,不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对于经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跨市域铁路、隧道、桥梁、地铁、公路、地表供水、输油(气)等单独选址的建设工程项目,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规划国土局)
10.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类型合理确定应提交的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类型。属于国有存量土地再利用的,可凭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
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而有管、过槛即入、先批后审、
有偏则纠、全程监督、跟踪服务”的要求,摒弃不属于政府职能的审批权力,
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方式,破除妨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
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办事依法依规、
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成为我市的鲜明标签和亮丽名片。
二、改革举措
(一)精简审批事项。
从切实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出发,遵循国家层面改革导向,并借鉴外地市改革经验做法,
取消调整我市16项审批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逐项制订事项取消或调整后的管理办法,
切实实现“放而有管”。——取消办理事项6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依据投资计划、多规合一前期工作函,
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服务类招标,不再单独核准招标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审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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